
在建筑行業的灰色地帶里,總有一些人習慣用“靈活”的方式去贏得項目。李強(化名)便是這樣的人。多年來,他靠著人脈運作了不少工程,但自己的公司——A公司,只是一個“提籃子”的皮包公司,沒有資質、沒有施工隊,只靠關系吃飯。過去行業繁榮,掛靠合作還能順利周轉,可到了如今這個寒冬,風險終于爆發了。
這次,李強看中的是一個政府投資項目,金額可觀。由于國家資金項目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單位承接,A公司無法直接參與。于是他找來了朋友的公司B公司“借殼中標”。B公司擁有完善的施工資質,但早已不干實事,只靠出借資質維持運營。雙方商定,B公司出面投標、簽合同、蓋章備案,項目中的采購、施工、資料、驗收等全部由A公司負責。項目啟動時一切順利,李強甚至覺得這是“雙贏”的合作。
然而,建筑行業的錢,真正的大頭往往在項目完工、財評結束之后。那時業主才會支付尾款。根據慣例,這筆錢先進入B公司的賬戶,再由其扣除一定管理費后轉給A公司。李強信心滿滿,認為這只是走個流程。
可當財評款到賬后,B公司的賬上很快出現了“意外”。錢剛進賬就被挪作他用,公司賬戶很快清空。李強得知消息后火速上門,卻被告知公司資金周轉困難。B公司老板并未否認這筆錢屬于李強,只是無奈表示:“現在公司沒錢,有錢一定還你。”李強憤怒卻無可奈何——賬上空空如也,連追責的機會都沒了。
這時,他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。項目雖然是他實際干的,但名義上所有合同、資料、回款賬戶,全在B公司手里。換句話說,他在法律層面上根本不具備“討債”的資格。
李強把事情告訴了一個老朋友,希望能幫他出主意。那位朋友聽完只是嘆氣:“我十年前就勸過你,不要老提籃子,要把公司正規化。你不聽,現在的結果不就是這樣?”
李強辯解說,以前也借過資質,從沒出過問題。朋友搖頭:“那是以前行情好。B公司那時想著多合作幾次,不會為一筆錢撕破臉。可現在大環境差,他們自己都在撐。你手上又沒新的項目,利益權衡之下,他們當然先救自己。”
接下來,兩人認真分析了各種可能性。去法院起訴?理論上可以,但A、B簽的所謂“分包合同”,明眼人一看就是“轉包”,屬于違法行為。就算法院受理,過程漫長且風險巨大,一旦被住建部門知曉,兩家公司都要被查。
找民工去堵門?那更不行。鬧到業主或政府那里,掛靠的事一曝光,后果同樣嚴重。至于找業主?李強連合同關系都沒有,根本無權要求業主重新付款。
思來想去,唯一能做的只有“等”。等B公司哪天賬上寬裕了,也許能良心發現,把那筆錢補回來。
那天晚上,兩人重新算了一筆賬。如果當年李強聽朋友的,哪怕慢一點,自己申請資質、正規經營、養團隊,這十年來積累的利潤可能遠超現在的“提籃子”收入。而且公司名氣打出去,根本不必靠別人吃飯??上В瑫r間已經無法倒流。
李強望著那份毫無法律保障的分包合同,心里五味雜陳。多年來他靠著靈活和關系贏得項目,卻在一次“黑吃黑”中付出了最現實的代價——錢沒了,信譽沒了,連維權的資格都沒有。
建筑行業的規則早已在變化。那些曾經靠掛靠和關系存活的小公司,在市場收緊、監管趨嚴的時代下,終將被淘汰。李強這次的教訓,或許正是很多還在僥幸提籃子人的鏡子——靠關系可以贏一時,但唯有正規化、資質化經營,才能活得長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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